发布时间:2015-10-15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解决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省各地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将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攻方向,重点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突出问题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省民政厅、财政厅2015年11月底前出台《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定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和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鼓励地方发行地方债、企业债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省级养老服务业PPP项目库,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求各地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市至少选择一个试点单位,推进为农村高龄、空巢、留守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大力推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相互融合,持续推进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内设医疗机构,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与辖区内养老机构签约、提供服务,2015年底签约率达到50%,2016年底实现全覆盖。四是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特困供养人员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采取购买服务、保险合作等方式,开展城乡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要深入研究谋划,搞好统筹协调,把握进度节奏,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养老服务业工作进展,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将养老服务相关核心指标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根据具体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落实,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松手,不达目的不罢休,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