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13
据悉,柳州市将实施帮扶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方案,预计10月底可以实施。
该方案的帮扶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而且他们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柳州市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每年缴纳100元至2000元分为十二个档次,其中100元至1000元分为十个档次,1200元和2000元为另外两个档次。政府将为选择200元档次以上(含200元档次)的城乡低保人员每人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即在桂政办发[2014]70号文件规定县区为选择100元档次代缴5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并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档次,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另外,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在其月养老金标准上增加50元。
柳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方案的实施,将使本市上述人员现享受的养老待遇每月提高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