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11
10月7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开始施行,按照该实施意见,我省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省30万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将迈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意见》提出,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愿意并有工作能力的城镇残疾人充分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医疗和康复服务”;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意见》强调,在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小康进程的过程中,从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帮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等5个方面着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从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创业就业、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等3个方面加大对残疾人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
《意见》要求,在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小康进程的过程中,还要切实做好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重视残疾人教育工作、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等5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