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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老年人多选居家养老

发布时间:2015-08-18

“全省共有218个城市社区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的15%;全省共有173家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涉及家政、照料、餐饮、医疗、康复、护理等10多个领域,服务老年人24万人次。”昨日,全省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市召开,省民政厅厅长郑国君介绍说,我省将落实激励政策,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投融资等方面加大执行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

现状

居家养老人数占98.2%

“我省于2003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去年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46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7%,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居家养老460.5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的98.2%。”郑国君说,可见,居家养老是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选择。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比较,更符合老年人心理和服务需求的特点,绝大多数老年人愿意在熟悉的家中和在家门口的社区获得连续性、综合性服务。

“随着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以及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专业化需求的提高,仅靠政府和家庭成员已无法满足养老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是养老服务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郑国君介绍说,要走出盲目建设机构、扩大机构规模的误区,从实际出发,把重点放到居家养老服务上来;要改变完全依靠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让位社会力量承接居家养老服务;要破除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各种疑虑,为他们创造更优的发展条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规划

社区成为支撑居家养老服务集成中心

“社区在开展基本服务的同时,要注重向养老服务倾斜,在服务项目和服务功能上充分考虑养老需求。”郑国君说,今年年底,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要实现全省覆盖。同时,依托街道和较大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到2020年年底实现每个街道建成1个。

要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为居家老人提供项目更多、标准更高、范围更广的服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