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0
烟台今年出台、执行的《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提出实施“残疾人兜底保障工程”。据悉,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
根据《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要求,烟台将从多方面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其中包括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落实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逐步提高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保障水平;优先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按规定免费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加快残疾人各项补贴政策统筹整合,逐步建立以残疾等级为标准的补贴制度。
在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养老等保障水平方面,我市将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或补助保险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按残疾级别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将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加大扶助力度;落实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
同时,加大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重点,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将残疾人居住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纳入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一并规划实施。
在保障重度残疾人生活方面,我市将建立以残疾人托养机构为主体、居家安养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护理、能力训练等服务;完善残疾人托养照料与孤儿、养老等服务体系衔接、融合机制,公办养老机构对“三无”残疾人收养取消年龄限制;深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逐步提高政府补贴标准。
同时,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将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信息、交通、消费等补贴和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政策落到实处,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推动残疾人商业保险,鼓励为辖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