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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时代新使命 陕西民政勇担当

发布时间:2021-07-02

2020年4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西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对脱贫攻坚、社区治理等民政领域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些重要指示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增添了强大动力。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支出民政事业经费581亿多元,惠及困难群众970多万人。各项民政事业呈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有力服务了全省追赶超越大局。

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加强。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印发《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意见》。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和协同性,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党的领导贯穿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始终,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民政领域的治理效能。

民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和充实。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高等教育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聚焦基本社会服务,出台《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民政政策制度建设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效显著。全省民政部门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络,坚守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省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9.9万户、134.9万人,农村特困人员12.53万人。18.34万未脱贫人口(因死亡失踪等原因实为17.86万人)中纳入兜底保障17.25万人,占96.7%。临时救助243.16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8.9亿元。下拨困难或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近23.88亿元,惠及100.8万残疾人。实施“福康工程”和“民康计划”,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置康复辅助器具。保障了10.07万农村留守儿童、11.64万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和506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255名孤儿基本生活。西安市构建“1+N”社会救助体系的做法,受到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碑林区推行“社会救助服务+”行动做法被评为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十佳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疫情防控过程中,民政部门积极开展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先后制定12个指导性文件和防控工作指南,实现社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隐患排查、环境整治“三个全覆盖”,投入排查力量93.4万人次,设置村居排查点6.78万个,排查1471.6万户。统筹全省社会捐赠物资调配,接收并分配捐赠款物8.1亿元,向湖北捐赠资金2526万元,捐赠物资33.26万个(套、件、瓶)。全力保障“一老一小”等特殊人群生命安全,分类制定防控预案,开展全覆盖排查,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对因滞留等疫情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简化审批程序,实施临时救助,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613元/月,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达到4310元/年,较“十二五”末分别上涨26.9%和4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最低限定标准达到6000元/年,实现了集中与分散供养标准的统一。适时提高了孤儿养育标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2万元/年和1.68万元/年。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与物价上涨因素挂钩的联动机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2万人次。

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7.4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广“四民工作法”,加快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序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和农村幸福社区建设试点县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旬阳县“党建引领·三治结合”、西安市碑林区“四社聚力、五方联动”和千阳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等在全国推广。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86%。全面建成社会组织法人库,全省社会组织数量达到3.1万家,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达到43.35万人;首创组建12个省级社会组织扶贫合力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不断加深。全省登记认定慈善组织314家,持证社会工作者达到16282人,注册志愿者超过281万人。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横山县、安塞县、户县、南郑县撤县设区,神木县、彬县、子长县撤县设市,完成41个乡级行政区变更调整。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普查地名42万条,完成8条省界、202条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勘定,更换陕宁线、陕甘线界桩。

基本社会服务持续提升。机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养老床位24.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9.29张;西安、宝鸡等8个地市获批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咸阳市“时间银行”养老服务新模式入围“2019中国改革年度案例”;持续实施“千人培训计划”,培训养老护理员2万余名。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火化区遗体火化率达到43.8%以上;3万余名困难群众殡葬得到救助;咸阳市和大荔县入选36个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大荔模式”在全国推广。婚姻登记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建立了完备的婚姻登记情况数据库,西安市率先在全国实现婚姻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服务。福利彩票累计销售超过405.51亿元,筹集公益金约118.4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投入中省资金38亿元,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3万多个,基本建成适应服务对象需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目前,运营各类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13879个(公办养老机构464个,民办养老机构323个,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6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2132个,其中482个深度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儿童福利机构18个,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机构116个;城镇社区服务站2754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7018个,智慧社区200个,2116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全部建有社区服务场所;运行救助管理机构100个,殡仪馆82个(含火化设备的52个),城市经营性公墓85座、公益性公墓79座,资助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1800座,农村集中安葬点约2万座,基本殡葬服务有效供给;建成省级肢体残障人康复中心,康复辅助器具的生产装配能力领先西北;民政福利园区48个,覆盖44%的县(区),“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集中服务”园区模式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全省所有乡镇(街办)全部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十四五”期间,陕西省民政厅将着眼全国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慈善社工等方面选准突破创新的着力点,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立得住、可复制的创新性亮点工作,以点上工作突破带动全省民政工作整体上台阶。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