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03
从2015年1月1日起,澄城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两项政策进行调整: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死亡补助金。
澄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这是继我县2013年首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后的第二次调整,本次提高部分我县已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发,补发养老金共计522.68万元,春节前已发放到位。
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从次月起停发,60日内办理户籍注销后,土葬一次性发放补助800元,火葬一次性发放1500元。这项政策的实施,既有效防止了参保人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又极大地降低了参保人死亡生存认证的成本,为预防基础养老金流失建立了一道坚实的防漏墙。
本次调整将惠及5.3万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据初步测算,基础养老金调整后,县财政将为此项惠民举措每年增加支出1230多万元。(魏向群 党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