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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2-14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切实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以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为方向,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与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体现城乡不同特点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各地要切实履行政府在政策扶持、规划指导、市场培育、服务示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维护社会养老服务的公益性。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

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各地要科学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坚持整合资源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布局结构与服务需求相结合,逐步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多样、种类齐全的养老服务网络。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存量资产,立足改扩建;在不具备改扩建条件的地方适当新建;在缺乏建设用地和公共设施的社区适当购置;新建的小区要统筹规划,预留养老服务设施场所。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坚持突出重点、适度普惠。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优先解决孤老优抚对象、“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老人、“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老人,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困难老人、省级以上老劳动模范等的照料和护理问题。不断扩大服务对象,积极拓展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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